2016年開春,我就陷入情緒沸騰的狀態。
其實,這個事件是從2015年末延燒到2016年,起因於一隻溫州街的浪貓遭到台大學生虐殺。
溫州街的愛媽,看到行兇者而到警局報案,警局卻連三聯單都不給填,造成動保大小社團集結,還有民意代表的施壓,才抓到虐殺貓的兇手。然而,被帶走的浪貓,卻再也回不到溫州街了,喪失了生命。
我本來是對社會議題較為冷淡的人,像是餵浪貓,或是幫忙TNR,我的能力有限,總覺得自己能力範圍內做好就好了。
但是這次台大學生虐死浪貓的事件,卻讓我看到台灣生命教育的低落,使我鬼把火在2016年燒了起來。
我想,如果不喜歡動物,那也沒關係,如果不為生命憐憫,那也無所謂,可是阻礙為弱勢與公益行動的這種人,實在可恥。因為這種渣不斷的坐收別人努力的成果,憑什麼?
有人還恥笑這些動物保護團體,那為什麼不去為那些被宰殺的雞鴨牛豬請命?
這樣的人還不少,這使我覺得,台灣的生命教育沒有做好,使得一堆人對於擁有這些動物蛋白質,絲毫沒有知覺。
從程序的角度看來,動保人士去對台北市政府抗議,以及對台大校要求開除該名學生的學籍,已經是合情合理,但是,明明修了動保法,公權力卻對這項法律視而不見,還要等許多人找民意代表關切,警察才願意受理。公權力如此不彰,使得許多人對於政府與法律失望,轉而要求台大,撤除該名學生的學籍。如果我們無法要求享有最多學術資源的公立大學做好生命教育的榜樣,那愧對台灣的下一代,這種人還要到社會上頂著台大的光環招搖撞騙,根本對不起納稅給國家的人。
我甚至認為,這些虐殺動物的人,應該不能易科罰金,去監獄蹲個半年,讓這種渣感覺一下人間最黑暗的地方,他才會知道,被虐待的感覺是什麼。
從生命教育的角度看來,這些嚷著也要保護被宰殺的雞鴨牛豬的人,有沒有為這些動物吃過一天素?有沒有思考到人類對環境造成多少破壞?
當台大懷生社的同學與愛媽們半夜在街頭巷子抓狼貓TNR,維持生態的平衡,許多人默默的吃素憐惜生命,如果做不到吃全素,至少也會減少攝取動物蛋白質。這些事情其實是小事,不足為人道,因為這本來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但卻還是有人唸到高等教育,卻對於別的生命的痛苦完全無感,視生命如草芥,任意的虐殺時。我想問這些人,同樣是台大的學生,你有什麼資格,踐踏別人在社會上努力的成果?你們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再多做些什麼?
我們為什麼不能憤怒?不能要求?
最近,我總是會抱著阿管,對牠說:「你活著,真好!」
原本在外當街貓的阿管,現在被我帶回苗栗老家養老,每天有人陪在身旁,有很多陽台可以曬太陽,牠會跟每個家人一起睡覺,而我每週都會回家陪牠兩三天,我時常可以感覺到阿管很幸福的表情。
感覺到一個生命會為自己微笑時,會讓我覺得,每一個生命的存在都有他擁有的意義。
如果不懂思考生命的價值,那也不配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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