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會

本篇有強烈的個人厭惡,不喜者勿入!

在我還不是這麼有個性的年輕時期,我有個原本很要好的高中同學,我和他們一家子都很熟識,尤其是同學的姊姊與我同學,長得極標緻,人際關係很討好,特別是異性緣極佳。高中時,同學們很愉快的一起去他們家作功課,到附近的夜市吃消夜,姊姊也會作菜給我們一幫同學吃,我是個外宿生,他們常邀請我一起去玩,所以我很珍惜他們是我的朋友。

我不知是不是因為情感太過於接近之後,一切都會變?在我有些不想回憶的記憶中,我在成為漫畫家之前那段慘澹歲月,他們「造福」了我很多悲慘世界的才華。

其中,讓我衝擊最強烈的,就是他們加入了直銷。

我當時是個在KTV打工,有多餘的時間和金錢,都只能投入在畫漫畫這個夢想上的人,實在沒甚麼多餘的時間和金錢,可以陪著「好朋友」作直銷。

週遭的好朋友,其實都很願意幫助他們,但就是在能力範圍買買產品,我現在認為,這真的是朋友間最至高無尚的義氣了。

說真的,在高中外宿時期,我是感念他們的照顧的,在他們做直銷的時候,我甚至幫助他們在街上發過試用品,填問卷,還到我打工的地方幫他們試著拉拉客人。

他們說,他們打從心底認同我畫漫畫的夢想,讓我很感激,我家裡的人都沒那麼挺我,他們動動嘴巴就讓我覺得這世界上還是有朋友這件事情。

所以,我就必須認同他們的夢想,當他們的下線,有一天,他們會成為藍鑽,那時我就不用一面打工,一面畫漫畫實現夢想了!愛怎麼畫,就怎麼畫!

我當時貧窮到,真的連那個入會費都付不出來。偶而才能湊出一點錢買保養品。他們人真是太好了,入會費由他們出,資料也填好了我簽名就好,我只要負責買產品就可以了,我好像應該要感到感激?

有一天,漂亮的姊姊問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在做直銷,所以不加入我們作下線?」

我很為難,畢竟吃過他作的菜,受了他照顧,我只是很有禮貌的對她說:「我的夢想只有畫漫畫,我對直銷真的沒有興趣!」

和妹妹(我同學)發試用品的時候,有些人因為不想填問卷,試用品也不拿就走了。我同學在人都還沒走遠時,就用對方可以聽到的音量說:「不拿是你吃虧,有甚麼了不起的?」

這些在我的價值觀中是有衝突的,我並不想因為金錢,而失去對人的基本禮貌和尊重。

我不知道,陪著她們做這些事情,到底夠不夠義氣?

之前,我會常到姊姊家串門子,我不知道,可能為對方帶來了甚麼不便?

後來,某一次開始,當我去做客人時,會被叫去洗碗,會被幫他招呼朋友,還會被這樣介紹:「他是個不懂禮貌的小孩,常來我家打擾,你別介意!」

我那次,非常非常傷心、非常羞愧,身為一個朋友,我真的不懂事吧,因為我真的只有朋友可以依靠。但,那次我無法用言語形容,我是十分十分的寒心。

我們之間還有很多共同的朋友,彼此間,還是會見到面。誰也不知道,我為甚麼那時把自己弄得這麼悲慘可憐,甚至被人覺得搞孤僻?

我就這樣一直畫漫畫投稿,投到有一天,漂亮姐姐又問我了:「你這樣畫漫畫,要畫到何時才會有人用?你有沒有想過你幾歲了呢?」(我當時23歲)

23歲,是我人生第一次感覺,我想死的年紀。感覺人生很慘,我!沒有朋友!

有一天,好朋友(妹妹)的生日,我特地送了禮物去他們家。但我等了很久,朋友開了門,拿了禮物,很冷淡的闔上了門,也沒太多的時間向我道謝。

我要的也不是那句道謝,其實,我那次去,就是要給自己一個非常清楚的理由:「我受夠了!」

於是我換了電話,搬了家,讓任何一個朋友找不到我。

跟這個朋友有關的任何一個朋友,我都不再與他們聯絡。

自從朋友一個一個丟掉之後,我突然稿子有人用了,我的夢想慢慢實現了,一個人擁有了一間小公寓,成為那掛朋友裡面,最出風頭的人...。

於是,有著盛名之累,有些朋友又找到了我,包括這個朋友。

被這樣找回去,我試著再跟些朋友交好,但,當我回頭想試著在和他們做朋友,那些不愉快的感覺依舊,有些人就是覺得,朋友可以軟土深掘,糟蹋了你的名聲、你的身體、糟蹋了朋友這種神聖的關係,還有臉想當「好朋友」!

那真的是:「回不去了」!

我那朋友,用盡了各種方式終於得到了我的電話,打電話給我。但,我冷淡地掛了她電話,不再想跟她往來。

每到週末,我想在附近的速食店吃個晚餐時,總會有一群直銷的人,開完了老鼠會,擠到速食店續攤。

那些人在速食店裡大談他們的夢想,一堆人在一旁有朝氣的附和,但卻讓我覺得討厭、想吐、噁心。

我常遇到問都不問一聲,就在我對面的位置坐下來打手機,發簡訊的人,非常不尊重別人,也十分沒禮貌,難道因為可以賺很多錢,就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態度嗎?

格林童話有一個吹笛人的故事,吹笛人吹著笛子,全城的老鼠就會跟著吹笛人走,於是老鼠都消失不見了。但吹笛人清理掉了老鼠,卻得不到城裡的這些人當初承諾的報酬,甚至被冷淡的對待。

有一天吹笛人又吹著笛子,全城的小孩,都跟著吹笛人走,後來這個城裡所有的小孩再也沒有一個人回來過...。

這些做直銷的老鼠,有一天跟著這些吹著笛子的人,走到眾叛親離、負債累累的地獄去,無法回頭。

看著那些老鼠,我就會想到那段,拎北挺著沒意義的義氣這種時期。

是不是一定要歷經這些不愉快,人生才會知道,擁有自我的意識可判別是與非,好與惡劣,才能真實地感覺到活著的存在感呢?

經過那些日子後,我突然覺得,我夠好了!真的!

遇到了很多我真的覺得:「夠了!」的人,「不夠的」人,該多遇幾個這些「夠了」的傢伙,我真的覺得,我已經仁至義盡。

對於被我丟掉的很多人,我現在可以挺起胸膛來說:「老娘我從來不後悔!」



  • 留言者: Rickon Bleed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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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3-01-27 18:37:24
朋友...真的要用心交往~
我很用心很努力...希望我也能有像修姊一樣的勇氣
丟掉那些再也不會出現在我的世界的人...小虎


版主回覆:(01/28/2013 08:46:00 PM)

勇氣這種事情,多失敗個幾次就會有了...(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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