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後...

突然看到有個新聞,17年前喜歡的一個男生上電視了,一時之間,我竟然認不出他來。

原是一個平常不過的新聞,我是從這個人的名字啟動了雷達。「不會吧...」一個陌生的三八歐吉桑,「是他嗎?」

我整整愣了20秒才確定了:「是那個男生!」

突然,我噴笑了出來。

下一刻的想法卻是:「還好那時候沒有跟他告白!」「還好我沒有機會跟他交往!」「還好!我那時選擇了做我自己,去追求我想做的工作。」

並不是他現在有甚麼不好,新聞給他的頭銜很有趣,跟17年前那個文藝青年一樣充滿了某種浪漫情懷。可是突然從文藝青年的臉變成了三八歐吉桑,我還真有些不適應。(笑)

後來,我才驚覺,自己也快40了,那個男生四十有餘。也應該是個歐吉桑的年紀。

時間,是一種有趣酵素,他把我的回憶停滯在17年前,瞬間又把人送進了眼前,但我已經不是我了,這個人也不再是現在的我喜歡的類型了。

我不會後悔,17年前的自己,很喜歡過這個有趣的男生。

但,就如那時,自己不會留戀在那個工作的地方一樣,這段回憶,我卻感覺很清爽,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有時我甚至會想,這該不是哪個行星流運帶來的一段花期而已吧。

戀愛過了保鮮期,味道與顏色都會退去。

以致我到了這把年紀,對於愛情這麼清醒與理智...。

也許這就是...年老的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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