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好久,這幾天情緒沉澱了下來,上週我那高雄的女兒來台北,她考上台北的學校了。那幾天她住我這,但其實我們反而沒有多聊些什麼,倒是,想起了一段閒聊,我們低沉地,笑了一下。
女兒說自己,其實連命都不值錢,拿命換保險費這件事情是沒辦法的。
我笑著說,對啊!我的也不值錢,因為連兩年的保費都繳不出來。
那時保單都簽下去了,但是那個錢實在繳不出來,那張保單就作廢了,真的是很落魄,連最後兩年的生命,都要用錢來堆砌。
如果那時保單沒作廢,大概我活完2010年,就可以讓我娘多領個30萬了。
女兒呢,他更慘,因為是重度憂鬱,領有重大傷病卡,根本沒有保險公司願意讓我家女兒保險。
所以,我們倆,生命都不值錢。
還好啦!在我還沒這麼灰暗時,生命就值了100萬。(先前已經投保的壽險)
很多腦筋很清楚的人,大概覺得這梗很難笑吧!
我和女兒呵呵,笑了出來,但還是繼續留在這個世界。
她考上了大學,我當了女巫。
我們不知道生命值多少錢,只知道,錢對生命很重要,我們很多很親近的人,用金錢衡量我們的生命價值,然後,讓我們感覺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不值錢。
可是我們不容許去恨這樣的價值觀,因為這些人是你如此重要的人。我甚至無法跟這樣讓自己生命窒息的人生活在一起,所以背負著任性又不孝的罪名逃了出來。
在我們心裡的某一塊,即便考上了大學,功成名就了,用生命換錢的念頭還是如此不可承受的輕。
與其說有什麼留戀,不如說只是害怕。我們覺得沒有什麼可以值得留戀,因為也不太有人會留戀我們。我們只害怕會失去僅有的、深愛的人,因為我們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失去。
即便現在擁有的幸福,都掩飾不了那一塊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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