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著我娘愛吃的山崎雜糧麵包,回到苗栗領車時,發現我的車鑰匙掉在台北阿姨家,我打電話給娘,說我車鑰匙掉在台北了,娘就對我說:「不會坐計程車回來嗎?」
「喔!」
我只能這樣回答!
然後坐著計程車回家。
對!我該獨立了!這種坐計程車的常識,為什麼我沒有呢?
當其他的家人回到這個家來,會有這種待遇嗎?
如果其他的家人回這個家來,是這樣得坐著計程車回家,我可能今天就不會需要打這通電話回家,也不會有打電話回家的直覺!更不會愚蠢到,有計程車都不知道要坐,還打電話回家。
大概,我太不獨立、太依賴家裡了!
反正,女兒嫁到外地去,才是女兒,會賺錢的女兒,才是對的女兒,一個被捻回來的女兒,什麼都不是!
在這之前,我還一直天真的相信,我娘對兒女的愛沒有分別。
今天我認了!
我應該不是「想太多」而已。
或許該是我提起勇氣的時候。
突然,我只覺得自己可笑而已。
把一些人,一些感情,當成珍貴,最後都是我的不堪。
一年來,看到的只是對自己更殘忍的真相。
我天真的以為,我做的你們都懂。
我天真的以為,我的哭泣,是一種自我可憐的錯覺。
我天真的以為,只要改變好自己,那都會有所不同。
真的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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