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咪多年來都在人權團體下工作,她在那天經過了所謂的警示區,因為工作的需要,她隨身帶著V8,看到警方將民眾當成鬧事份子時,她順手把V8打開,拍攝所有現實的狀況,結果自己也被當成鬧事份子,被強行帶到警察局去。
小咪拒絕拿出證件讓警察登記,她認為他並沒有違反法律,在憲法的人權保障下,她有權利不出示證件,警察強行帶她上警局,她要求他的律師到場,才能開始讓警方偵訊,這一切都是法律保障人權的範圍。
後來警方知道他的老哥是現任立委的助理,態度就180度大轉變,鞠躬哈腰陪不是,但是這更令小咪感到生氣,因為若她是一個平常人,就不會受到這種對待,於是她將自己拍攝的過程蒐證,向警方提出控告。
但是小咪對我說,她知道這是一場不會贏的官司,因為很多這次決定提出控告的人,他們沒有實際的對象可以控告。這樣做的目的,只是要突顯台灣人權不能倒退,一個中國大陸的高官來台,就把全體的國民當成鬧事的人,而使得這件事情發酵到最後,讓社會演變成衝突事件,若沒有人突顯人權問題,更嚴重的模式就會如同228事件一樣,成為歷史上無法磨滅的傷。
人生有很多註定會輸的戰役,即使,很多事情並不能獲得公平的對待,不過,真的努力地把這些讓自己受到傷害的事情傳達讓當權者知道,那這場會輸的戰役,其實也輸得值得。
- 留言者: 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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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8-12-21 04:56:42
記得幫我傳達
小咪加油耶!!
版主回覆:(12/21/2008 04:58:13 AM)
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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