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HERO」看英雄主義

我實在很喜歡「HERO」這齣日劇,不僅是因為「HERO」那些硬底子演員冷冷的搞笑橋段很合我胃口,劇情很單純明瞭,最重要的是,「HERO」傳達的,是一種令人精神抖擻的正義感,看完總是讓人感覺心情很好,而且覺得世界充滿希望啊!

每一集的劇情,都很深刻的印在我腦中。最近因為某個新聞事件,讓我腦中浮起了某集的情結:辦案警察與媒體主播因為判斷錯誤,而害得一個年輕人跳樓自殺的悲劇,木村拓哉飾演的久利生檢察官對於警方所抓到的犯罪的嫌疑人,是採取相信嫌疑者清白的角度去採證的。因此,不論是偷女生內衣褲的慣竊,或是已經取得自白的嫌犯,只要是清白的,都該給予公道,在排除掉所有「不會」的犯案動機,所採取到的證據,才是真正可以證明犯罪的證明。



最近媒體和執法人員在還沒查明事情真相而害死人的例子實在不少,看得連我都對台灣的司法和媒體搖頭。我曾經遇見過很不錯的警察和檢察官,但卻也因此見識到台灣司法一些讓人很不舒服的一面,儘管這個世界有多少人為了所謂的正義而努力,但卻無法抗衡一兩個道德冷感的司法執行者,加上嗜血媒體發酵的英雄主義,「為了一丁點自保的念頭,而害死一條生命,還能毫不在意!」←這是久利生公平因為那個死掉的年輕生命所說的一句很憤怒的台詞,使我真的感覺,在台灣的社會就算被害,不是得忍氣吞聲,就是得選擇加深傷害的司法途徑,讓人憤怒卻又無力抵抗。



被害的人所希望的,當然是找到真正的兇手,才能免於恐懼。然而,我們的法律,往往要被害者三番兩次面對加害人,亦或是要保障確定加害者的人權,讓被害者要承受二度、三度的創傷,有人甚至三、五年都見不到加害者受到制裁。更不用說,若是這些加害者是被執法人員、或是社會監督者的媒體,它們自大的英雄主義再度加害,卻不肯承認錯誤時,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呢?



要用多少不該逝去的生命才能讓善良的人獲得擁有社會權力的執行者所謂的人權對待呢?去拍攝並訪問那些喪家失去親人的悲痛畫面、去公開猜測並合理化還沒直接犯罪證據的人為罪犯,連看的觀眾都相當不舒適想轉台,被人懷疑著這些社會監督、執法人員的能力與智商,我不禁想問,尊重別人的人權這件事有這麼困難嗎?



選擇了什麼樣的職務,就該對自己的職務有著該有的尊敬與熱誠,不然形同一個沒有法律約束的罪犯,在這個社會危害更多人。

  • 留言者: Web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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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3-28 23:26:51
司法制度下的法官 檢察官 律師
好吧 我寧願相信他們大多是正常的 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的
但還是不夠 因為跟醫生不一樣
有句話"嘴上說不想要 但身體還是挺誠實的"
這表示什麼 受過專業訓練的醫生 可以從誠實的身體判讀病人狀況
而受過專業訓練的司法人員卻不一定能判讀口說無憑的被告或證人...
因此才要有證物來證明 沒了證物 再怎麼專業也是個Orz
那到底要怎麼辦呢 那就確保今生今世你不要跟司法有所接觸XD

嗜血媒體就不用說了 現在都走 臉蛋 即時 不負責任路線
現在主播都找年輕貌美 實力偶而有不錯的 但還是比起正牌主播遜色不少
即時也就是大家都想搶快 所以都會出現烏龍新聞
而空穴來風的事情也可以說的跟真的一樣 查證後 根本播完就算了 所以不查證
看看國外的新聞 新聞都有頭有尾 台灣只有頭 而無尾 的確是不負責任
不知道是觀眾喜歡看這些 還是媒體造就了收視習慣啊
又是個雞生蛋 蛋生雞問題
對了 腦殘媒體最喜歡問 你現在有什麼感覺 太膚淺了吧 不做功課的喔
不管是發生 山難 得獎 .... 都一定問
問點別的吧 像是 你今年有安太歲嗎... 還比較酷一點





  • 留言者: doko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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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3-29 01:16:31
我覺得在台灣有幾個地方不要去:警察局、法院、醫院
死在這些地方沒人會替你伸冤。
還有,幾種人不要來往:記者、立委、小開、大陸人
這些人把人利用完就走人,吃人不吐骨、貪婪到不知羞恥。
立委包括當過立委的人都不要來往。
謹記在心,一輩子保平安





  • 留言者: Web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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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3-29 23:43:56
嗯 醫院 人生嘛 難免會去幾趟 安慰一下自己
知道的就知道為什麼是安慰 而不是治療
很多病就是拖 講白一點就是沒救了 如此而已
但醫生是不會跟病人講的 而社會大眾大多數也不知道
以為醫生跟神一樣厲害 BLACK JACK 都沒那麼神
警察局 法院 誰也沒個準 不知道哪天會走進去 再說吧

不要來往者 可以加一個 韓國人嗎XD





  • 留言者: doko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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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3-30 16:23:08
我沒遇過韓國人,
你有什麼遭遇嗎?說來聽聽!^^





  • 留言者: k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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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3-31 00:35:39
嗯...我想針對韓國人說一點自己的看法,
其實好像有很多人印象中都覺得韓國人很奸詐,又常在比賽中搞小手段,
不過就我個人跟韓國人相處的經驗,
令我印象比較深的還是他們對國家的認同感跟對韓民族的自豪,
他們的民族自尊心高到讓我覺得很佩服...-_-;
因為曾經去過韓國當交換學生,
其中也有些日本人,可是在我看來,
我原本是個很嚮往日本,也很喜歡日本的人,
但是跟那些日本人相處後,覺得:果然想像跟現實不一樣呀...
我遇到的那些日本人呀...表面功夫作的很足,不會得罪人,會表現出好像跟你很要好,可是有時又讓人感覺到在這些行為之下其實很冷漠...
不過這是我個人的感覺,也或許只是我剛好遇到會讓人有這種感覺的日本人,
說了一堆跟主題無關的事,真歹勢...
看到修桑精闢的見解,又剛好講到對韓國人的看法,就忍不住進來插了一下花~
不過說真的韓國人跟日本人都比不上台灣人讚!!!
p.s(初次留言,見笑啦...請修桑繼續加油!!!我真的很喜歡修桑的文章呢!!)





  • 留言者: doko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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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4-02 22:26:45
kore你好,
歡迎你來這邊玩!^^
我除了被大三番兩次地被大陸人惹惱之外,
其他國家的人都還好!
本來在任何國家都有個性好與個性不好的人,
台灣人惡劣的地方也讓人蠻生氣的不是嗎?
不過我一直覺得中國大陸的道德文化教育不同於世界別的國家,
在那種環境出生的人似乎沒有所謂的善良和信任,
所以還是不要跟大陸人來往比較好。
其他國家我都沒意見。^^





  • 留言者: Web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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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4-11 18:19:01
我跟韓國人沒什麼過節啦
不過我學長跟韓國人仇就大了
他女朋友被韓國人搶走了
每天被他洗腦 害我開始不知不覺開始討厭韓國人 XD
大概是分隔兩地 很難維持感情吧
不然 學長A 韓國人B 擺在一起
正常審美觀的女生 應該都會選A吧

原來日本人也會有人不欣賞啊
果然是現實的世界

版主 嗯 阿共 的確是相當令人討厭
但我已經不想評論他們 浪費時間 一群神經病 關電視 ......





  • 留言者: 展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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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4-19 03:34:34
我真的很能體會妳最後一段的話意。
被害者永遠在法律面前不斷被加害,還不見得能獲得公理及正義,或者公理及正義實現了,卻太輕太輕,這對受害者來說,才是最大的傷害。

連續強姦犯、殺人犯、強盜犯等令人髮指的犯人,即使被判刑了,也能輕易的假釋,然後讓更多的人被害,再來緝捕,真的很悲哀。

之前,有一位網路寫手純粹以興趣寫了長篇作品竟被職業作家幾乎一字不漏的剽竊,先撇開抄襲者的虛偽惡習,司法最新判下了判決僅是拘役五十九天還可役科約三萬元左右的罰金(因為是刑事,錢是繳給政府),讓人很無力。

而抄襲者也從頭躲至尾,一點負責任的態度都沒有,很像不倒翁幼稚園的那位無良夫妻......

說了很多好像跟主題扯不上邊的話......OTZ|||||@~





  • 留言者: doko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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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6-04-19 13:17:25
不會扯不上話題啊,
這裡歡迎各式各樣的討論!^^
你說的我也很能體會,

不過你說的網路作家,
如果在刑事上可以提告,
法院也能判決下來,
他可以再刑事法庭申請附帶民事告訴請求賠償。
不出庭的被告反而不利。
民事庭判賠下來,
可直接執行對方的財產申請賠償。
譬如拍賣房地產,每個月的薪資扣款...等。
(不過對方沒有財產會脫產,就沒辦法執行了)

總之,如果台灣的司法人員品德素質平均能再提升一點的話,
台灣就不會這麼亂了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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